2007年1月19日,星期五(GSM+8 北京时间)
浙江法制报 > 第四版:焦点 改变文字大小:   | 打印 | 关闭 
警察佩枪出街巡逻

  策划  王树范
  撰稿  本报记者 曹志男 通讯员 陈正明 毛应勇 
  摄影  本报记者 陈立波

  枪支、数码相机、录音笔……根据《110现场取证及处警人员着装携装规定》,如今我省的110处警巡逻民警在街面上执勤时,已是全副武装。作为全国试点的杭州、义乌两地的警方,还配备了全新的9毫米警用转轮手枪武器系统(俗称“左轮手枪”)。特别是在义乌,稠城等几个城区的派出所和巡防大队全部配置了左轮手枪。民警佩枪处警巡逻到底有何感受,百姓和有关专家对此又有何看法呢?近日,记者特地赶赴义乌,走近佩枪民警。

  巡逻现场:

  “他们一看我腰间,就老实得不得了”
  1月12日一大早,记者便赶到了义乌公安局稠北派出所。碰巧的是,所里的民警正在进行当天的值班交接。和以往不同的是,自从今年1月1日起,派出所民警交接班便多了一道非常重要的程序——枪支交接。
  甩出转轮、查验橡皮子弹、合上转轮,短短半分钟,民警小陈简洁干练地“验”完了新配的9毫米警用转轮手枪,随后,把这支左轮手枪插进了枪套。记者发现,小陈脸上多了一丝不易察觉的严肃。
  “我们现在是‘枪在人在、枪亡人亡’。”小陈一边整理着处警巡逻用的录音笔等其他必备物品,一边开着玩笑说。自从佩带左轮手枪处警巡逻之后,民警们对这新增加的警用武器可宝贝了,一方面因为左轮手枪是最新式的警用枪支,另一方面则是佩带枪支上街处警巡逻,民警们肩膀上就多了一份对枪支管理和使用的责任。
  小陈将处警巡逻必备的警用“七件套”佩上身后,便准备出去巡逻。走出值班室之前,他特意再查看了一下佩枪的“防抢链”。
  冬日小雨打在脸上,记者一走到室外便忍不住打了个寒噤,而一身行头的小陈则大踏步地走在前头。记者发现,由于左轮手枪的手把比较大,所以小陈腰间的手枪特别显眼。一路上,不少行人纷纷向他的左轮手枪行注目礼。
  “老百姓都说我们佩上左轮手枪后比以前威武多了。”小陈告诉记者,佩枪处警巡逻虽然让民警肩上多了许多压力,但对不法分子的震慑力绝对没得说。“前几天巡逻时碰到有几个人打架,我走上去,他们一看我的腰间,就老实得不得了。”小陈说,在以前,总有些人会不服气,在民警依法处理事情时故意找茬。
  不知不觉中,记者跟随小陈巡逻穿过了两条街。1个多小时后,小陈当天的第一次巡逻任务完成,记者和小陈回到了所里。小陈摸着左轮手枪说:“现在还没有交班,这枪可要好好地保管,待会还要再去处警巡逻呢……”

  专家观点:

  “佩枪处警巡逻震慑犯罪分子”
  “110处警巡逻民警佩枪上岗可以给犯罪分子极大的震慑力,遇到突发的暴力性违法犯罪等情况,也能有力地制服犯罪分子。”浙江省公安厅110指挥中心的有关负责人告诉记者,我省实行110处警巡逻民警佩枪执勤并不是表示我省治安环境恶化,其最主要的目的就是让不法分子感受到公安机关严厉打击违法犯罪的决心和威慑力,在公众面前保持公安机关良好形象的同时,让老百姓心里更有安全感。
  “110处警巡逻民警在执勤时,碰到的突发情况较多,而且不确定因素也很大。”该负责人表示,由于巡逻时出现的突发状况以及事件的严重程度往往都是无法预料的,所以佩带枪支可以极大地提高民警处理这些突发事件的能力。同时,处警巡逻民警在遇到暴力抗法、袭警、阻碍民警正常执法等情况时,佩带枪支能更好地增强民警的自我保护能力。

  “枪支使用更要注重承担责任”
  “110处警巡逻民警佩枪执勤,我认为这是一种进步,装备更趋现代化的同时与国际警务接轨。”浙江省公安高等专科学校副教授郦树龙对警用器械、武器方面的使用以及相关的法律法规颇有研究。
  他告诉记者,警察佩枪在国外是一种很正常的现象,属于警察特有的权力。在我国,《人民警察法》和《人民警察使用警械和武器条例》中都规定警察是有权使用武器的,但使用武器可以说是警察实施警察权的最高形式和手段。
  郦树龙认为,使用武器是把“双刃剑”,有权使用的同时更要注重承担责任。他说,《人民警察使用警械和武器条例》第九条对警察在何种情况下使用枪支有明确的15项规定,一般来说,只有公共安全、公民人身安全、国家的重要设施受到侵害;警察遇到暴力袭击危及生命安全;犯罪嫌疑人携带枪支、爆炸、剧毒物品逃跑,实施放火、掘水、爆炸、凶杀等严重暴力拒捕、逃跑时,警察才能使用武器。同时,使用武器前警察还要进行警告,这也是一个重要的执法程序。
  而该条例的第14条同时规定,人民警察违法使用武器造成不应有的人员伤亡,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伤亡人员,由该人民警察所属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的有关规定给予一定的赔偿。

  百姓声音:

  正方:“该出枪时就出枪! ”
  记者在义乌街头随机采访了一些市民对民警佩枪处警巡逻的看法,大多数市民对警方的这一做法竖起了大拇指。
  周女士在义乌经商已经有好几年了,她告诉记者,随着义乌社会经济的不断发展,外来人口不断增多,社会上有这样那样的不安全因素。“现在又快过年了,一些不法分子会比较猖狂”,所以,周女士认为110处警巡逻民警佩枪执勤,对不法分子有着很大的震慑作用,而老百姓也吃上了一颗“定心丸”。
  在一家外贸公司工作的郭泉认为,警察佩枪处警巡逻让他更有安全感,“我坚决支持民警持枪上岗,面对悍匪,该出枪时就要出枪! ”

  反方:“误伤了市民怎么办?”
  采访中,也有少数市民表达了对民警佩枪处警巡逻的担忧。王大爷对记者说,他觉得警察佩枪处警巡逻对市民的安全也会有一点影响。因为没有谁能保证警察在抓坏人或者与坏人搏斗的过程中枪不走火、不打歪,“误伤了市民怎么办?”
  而在某高校读法律专业的大三学生小岚则认为,如果警察因冲动等原因对枪械使用不当,不仅保护不了市民,还会违法甚至犯罪,“我看还是不佩枪为好。”

  中立方:“管理好了就没问题”
  “警察佩枪处警巡逻是一把‘双刃剑’,但只要管理和使用好了枪支就没问题。”还有一些市民站到了中立场合。他们觉得法律赋予了警察使用枪支的权力,警察佩枪处警巡逻是无可厚非的,但关健是如何管理和使用好枪支的问题。
  市民曹先生认为,如果警察十分明确枪支的使用规定,使用得当,就可以有效地制止犯罪;但如果管理不当或因人为因素发生滥用枪械的情况,就会伤及无辜,甚至发生违法犯罪的事情。所以,如果管理好了,警察佩枪处警巡逻就能成为震慑和打击犯罪分子的有效手段。

  左轮手枪:“适合民警处警巡逻使用”

  记者了解到,国产9毫米警用转轮手枪武器系统简称“一枪两弹”,是我国自主研制的新一代警用自卫防暴武器系统,俗称“左轮手枪”,主要用于在50米内制服犯罪分子,驱散50米内非法聚众闹事人群,对50米内有生目标具有杀伤作用。9毫米警用转轮手枪武器系统经过国家靶场试验和公安队伍试验,该系统的立靶精度、全枪寿命、故障率及可发射多种弹药等主要性能均居世界手枪之首。
  “110处警巡逻民警使用左轮手枪是比较适合的。”有关专家指出,左轮手枪具有体积小、指向性好、携带使用方便等优点,在配备装弹器的情况下,提高了装弹速度,而且连续击发性好。同时,火力、后座力及枪击声也相对小了很多。更重要的是,佩枪民警还可根据现场不同的对象和形势,进行新型转轮手枪弹和新型橡皮弹的互换,“如果换成橡皮子弹,那么‘左轮手枪’就属于警棍一样的警械了”。